二套房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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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


  买第一套房时贷款首付的比例最低应为2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的比例应为20%;因此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贷款比例应为30%。


  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到最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相对一应的40%。


  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应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应为30%。


  2、二套房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核查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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