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缴费的公积金怎么领取(自行缴费的公积金怎么领取的)
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自行缴费的公积金怎么领取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缴纳公积金怎么提取
- 2、我想知道怎样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去哪领?
- 3、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
缴纳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首先准备材料,例如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等。到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财务盖章,之后去银行办理。
2、销户提取账户必须封存,如领取公积金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3、去银行办理,登录自己的账户,提取即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去哪领?
住房公积金去所在地管理中心或者业务银行网点领取。领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一、办理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一)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二) 职工身份证原件;
(三)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审批: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房提取
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
公积金的钱怎么取出来用:
1、首先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取出,工作人员会对你的提取资格进行审核,若是符合要求会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第二步是准备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然后由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最后就是申请人去指定的银行领取提取的公积金即可,或者是把金额先打入公司的账户内,再由公司转到个人。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行缴费的公积金怎么领取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