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和要求
2011年8月7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公积金的提取终于有了着落,但是公积金贷款的推出还暂是一个未知数。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和要求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依据是什么?
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
(二)提取规定发布之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提取业务自9月1日起分步实施。
(三)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四)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购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
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还房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六)除了住房消费情形,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
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七)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八)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
答:异地购房可以提取。
(九)还贷、租房、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
答:住房需要在本市范围内。
(十)购房(建造、翻建、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十一)租房、还贷、其他住房消费,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该住房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十二)非本市户籍职工怎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发生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情形时都可以申请提取。此外,离开深圳时也可以申请销户提取。
非深户且属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宅基地建房的,也可以提取,具体规定由公积金中心另行制定,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十三)异地还贷可以提取吗?
答:还贷提取情形只限于本市范围内房产,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
(十四)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报销。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五)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经配偶同意,可以一并提取。
(十六)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的;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上述三种情形,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七)非户籍人员离开深圳时,只办理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还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能否先申请提取呢?
答:可以先申请提取,职工没有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将核准职工提取,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有关概念
(一)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是指什么?
答:《提取规定》中的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二)《提取规定》中所指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答: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三)住房消费情形中的其他住房消费是指什么?
答: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住房消费情形。
(四)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什么?
答:是指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三、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答: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二)还贷提取的,按月提取一次还是按年度提取一次?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二是非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三)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并且不超过当期实际还贷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四)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有什么要求?是否可累计提取?
答: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五)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购房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六)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答: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七)住房消费提取留存额度是多少?
答: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四、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地点在哪里?
答: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格怎样领取?
答: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有吗?
答: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四)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五)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六)异地购房提取的,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
(七)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八)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九)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十)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十一)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十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的,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不能仅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就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应当处于失业状态,且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才可以提取。提取时,提交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十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十五)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什么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十六)户籍不在本市的,离开深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缴纳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申请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已申请转出未能接续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应当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已达三个月;
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职工工伤保险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达三个月或以上;其中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不能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已办理封存手续;
(十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十八)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可以由监护人申请提取。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注销提取、大病提取三类,可先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预约,然后到银行网点进行办理提取业务。
公积金提取分步试运行安排时间表:
9月1日开始: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重大疾病提取;
9月28日开始:支付住房租金,住房还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所有权住房。
具体操作步骤
(一)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2、“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
>>当然,您也可以点击这里直接进入登陆页面:住房公积金明细查询登陆页面
温馨提示:公积金联名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激活后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最后6位。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四)取消提取预约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菜单,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的排队机取号,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4、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分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案例
一、租房提取
1、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1000元/月×5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2、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4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但不得超出租房月实际发生额。即每月可提取400元(在1000元/月×50%和月房租400元之间选最低值)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4800元(400元×12)用于支付房租。
3、张先生结婚后家庭无房产,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配偶也是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及其配偶每月均可以提取各自月缴存额的50%,但双方每月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月实际发生额即900元.比如一方提取500元,另一方只能提取400元用于支付房租.每年合计可以提取10800(900元×12个月)元用于支付房租。
二、购房提取
1、李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怎样提取?
答:李先生可以凭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2、李先生已婚,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房,在2010年1月又购入一套房(价值100万),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住房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李先生可以提取12000(20000元×60%)元。
3、李先生在2008年购房一套,婚后配偶在2010年1月购入一套房(价值100万),2010年10月,李先生又购买了一套房(申请提取时,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合计三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第三套住房,能否提取?若是不能,能否提取2010年1月那套住房,提取额度多少?
答:2010年10月购买的这套住房不能提取;2010年1月那套住房可以提取,提取额度为12000元。(依据提取规定第七条)
三、还贷提取
1、王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年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提取额度多少?
答:王先生可以先选择一次性提取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间还贷的额度,即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此后,可以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还贷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每月提取2000元。
2、王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另有一套房(合计两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住房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王先生可以提取1200(2000×60%)元。
3、李先生在2008年购房一套,婚后配偶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2010年10月,李先生又购买了一套房(李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合计三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每套还贷3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第三套住房,能否提取?若是不能,能否提取2010年1月那套住房,提取额度多少?
答:2010年10月购买的这套住房不能提取;2010年1月那套住房可以提取,每月提取额度为1200元。(依据提取规定第九条)
四、异地购房
1、王女士在2010年1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提取,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以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后)。
2、王女士在2009年4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年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2年1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申请购房提取,若是不能,能否申请还贷提取?或者有无其他的提取方式?
答:由于购房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超出了两年,所以不能申请购房提取。按照我市规定,异地购房的还贷行为不能申请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王女士可以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提取7200(2000元×12个月×30%)元。
说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今年9月份的一个跃进,但大家可能是明白一点点,或者一点头绪也不没有,最怕这些条条框框,下面是由热线小编从其他网站的网友分享的公积金提取经验摘要,并且为您提供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流程和各种提取情况会遇到的问题做个总结。
网友分享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分享:
9月26号开始预约,其实到下午才能预约的。我第一个预约了中银的号码,是第一个办理。28号早早就等在外面,第一个冲进银行。记得如果你有预约的,一定要到取号处去取一个预约号码。
先说明以下会遇到的问题:
1:预约了也要排队而且很久还是早点去领号(说明已经预约)节省时间。
2:一个房产证同一时间段只能提取一次;房产证老公名字9月取了,老婆就要在10、11、12等以后的月份提取,但都是一年提取一次,现在还未开通按月提取,具体时间看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帮我办理的是一个年轻的帅哥,业务第一次办理很紧张。进入系统输入资料,几次没有提交成功。输入房子地址的时候一定不能输入太多,不然提交不了。输入产权号时候,一定不能输入深房两个字,直接输入数字。带资料,只需要身份证,公积金卡,房产证(抵押了的,请到银行打印并且加公章),契约税票(丢了的,请到房子所在地税务局打印,加章)。说到此,我非常生气。因为之前搞阴阳合同,为了避税。房子只写了8万多。其实贷款有30万。系统只认你税票上的金额,所以我最高只能提取到8万多,一个月2000多,也就是差不多3年多就取完了。真郁闷。然后初审结束,等待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在审核。还有两年内是按日推算的。也就是在2009.09.28之前的,有贷款的,可以贷款方式提取12-8月的余额,然后再去申请以后按月提取来抵月供。按存量取的人,也只能取去年的,也就是9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贡献在卡里面,等老了取吧。(以上提取过程以及见解仅供参考,个人情况有不同,操作流程也需多资讯清楚再操作)
网友提问:
1、问:没买房的能提取公积金吗?
答:能提取,只能按照租房的形式提取。提取50%,不超过12个月,带上身份证,居住证,公积金卡,提取你交的额度的50%,其实就是自己交的部分,公司部分取不了。
2、问:2009年以前的购房怎么取?按月取?不是说按月的要签什么协议,现在还办不了吗?
答:是的,按月。并且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不超过12个月,不超过你还款的总额。并且按月提取,是从28号开始算起。
3、问:我想知道还贷提取的,有人知道么?
答:还贷提取不能按月,只能按年提取。从今日算起。
4、问:像你上面文中提到的是属于2年内购房的吧?那我这种2年前购房,现在还还贷的,以前也是阴阳合同的怎么办呢?不是按银行还贷金额提取吗?我的还贷金额小于缴存额,还准备去缩短年限提高还贷呢。
答:那只能按照你税票上面写的金额计算,而不是按照贷款金额计算。每个月还款多少,你就可以提取多少,但是总额不能超过税票上的金额。也就是税票上是8万,而你为了避税其实贷了30万。你以后只能最高取到8万
5、问:请问一下,贷款公积金提取所须资料里有这么一项:“6.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这个还得去贷款银行弄一份吗?网址:
答:是的,去贷款银行个贷中心办理,比较简单,打印12个月的还款明细,加公章。
6、问:刚清了房贷的怎么办?
答:刚清了房贷的提取不了。
7、问:05年贷款的房子,2010年12月开始交的公积金,一分都取不到吗?
答:是的,如果现在还有贷款,就尽快申请还贷的方式提取。
8、问:07年买的房子,现在还在贷款,2010年12月开始交的公积金,一分都取不到吗? why?
答:只能用还贷方式提取,不超过12个月,不超过每月月供数。
9、问:我找了我家没有抵押合同,只一本《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这怎么办呢?
答:银行有的
10、问:我老公从05年开始公司有给交住房公积金,去年出了政策后从今年2月份公司和个人都交,我是今年8月份公司才给交,我们房子是10年4月买的,贷款40万,像这种怎么办理提取啊?提取是一次性取完还是只能按月取一点?不取出来用来还贷到底怎么个操作法?
答:现在可以用购房方式提取,一次性提取两人总和数字,但是留存一个月,也是你跟你老公的和。
11、问:我是2010年5月买房的,原房价64.5万,我贷款64.5万,首套,如何提取对我最有利?
答:等到明年5月之前提取,一次性可以提取完,当然必须留一个月。然后按照还贷提取,只能提取你月供数。一年度只能提一次,不管何种方式 。也就是说你明年5月提了,那你5月之后的明年不能再以月提,必须等下年度按年提取。
12、问:2010年8月开始买的公积金,2008年9月买的房,现在月供中取掉社保存量的,帐户上还有13000多,月交2200那可以取多少?是10000还是13000的30%?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过的同志请好心给个提示吧?
答:按照还贷提取。只能取1-8月每个月还贷额度。并且一年只能取一次,你可以选择后面12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