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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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2、职工身份证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网上预约流程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自助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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