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时间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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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时-16:00 时 周六上午9:00时-12:00时(节假日及月末结算日除外)。 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二、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一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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