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缴公积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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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企业少缴公积金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 2、公司少缴公积金怎么处理
  • 3、单位给我少交公积金怎么办?
  • 4、公积金少交了一个月怎么办

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 *** 稽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延展回答: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企业应该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以不缴纳的话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条例》这样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而且,对于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由于住房公积金与社保不同,不是劳动合同法上强制规定要缴交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劳动者也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缴交。若还未在岗,可考虑是否入职,寻找下一个可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应缴公积金单位就是不给员工办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哪些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给员工缴纳保险可以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么?

各地区政策不一,对企业来说还有一定弹性空间,不是非缴不可。

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存在强制要求缴纳的。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没有缴纳或者少缴纳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具有强制性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档案,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档案,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了11种提取情形,只要有下述情况之一,能提供合理材料,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1、职工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租赁住房;

5、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

10、购房;

11、还贷。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公司少缴公积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最简单方式:直接在新单位补缴

如果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后立即被新单位所录用,但是你的公积金账户仍旧在原单位,原单位应该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天内,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可以直接将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告诉原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可以直接办理转出。

如果你在原单位办理了公积金开户,那么可以先将账户转到新单位,由新单位帮忙缴纳。如果原单位有少缴或者是漏缴,需要操作特殊补缴即可。

(2采用维权方式:协商补缴不成功,可投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单位给我少交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申请公积金补缴。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公积金分为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和正常汇缴后的补缴,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可分为漏缴的补缴和少缴的补缴两种情况,其中对于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公积金少交了一个月怎么办

公积金少交了一个月可以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把少交的一个月补上。

一、一般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若由于单位交接导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断缴,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了,需重新计算缴交月数。

二、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扩展资料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企业少缴公积金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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