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9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办理场所:公积金各营业网点服务大厅。

申请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住房用于自住,权属清晰,拥有该住房的全部产权或共有产权,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状态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

2.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缴存状态须处于正常;

3.借款申请人其个人公积金账户须预留六个月还贷额。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2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四)申请贷款仅限于在益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五)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综合评价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和还款能力;同意公积金中心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七)同意办理贷款保证担保手续,并以所购买、建造、翻(扩)建、大修房产作抵押。

(八)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之前须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九)公积金缴存地在非益阳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在益阳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须满足申请条件二至七条外,还须满足:

1.申请人夫妻双方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从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地预转12个月还贷额且自愿冻结。

2.只能选择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按月对冲一种方式偿还贷款,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或按季度、按半年度预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提供一名本地联系人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二至七条。

2.购买现房或益阳市中心城区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允许个人缴存者贷款的楼盘期房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或一次性补缴公积金一年以上。

3.购买区县(市)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允许个人缴存者贷款的楼盘期房须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

4.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夫妻双方均应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5.个人缴存者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之和不足一年还贷额的,应一次性补足。

6.个人缴存者偿还贷款只能选择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按月对冲一种方式,并于每月20日之前,将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或按季度、按半年度预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7.个人缴存者应在公积金账户中自愿冻结一年还贷额。其冻结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最后结清贷款时使用,或作为因借款人违约进入司法程序时的备用偿贷资金。

8.须提供一名本市在岗职工作为联系人,并留下其有效联系方式。

办理要件:

(一)贷款基本资料

《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资料清册》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个人身份证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和户口簿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

2.借款人当前为已婚状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页面显示婚姻关系的户口本。

3.借款人当前为离异状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

4.借款人当前为未婚状态,提供户籍证明及未婚证明。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6.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证明。

7.若有代理人代办的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公证书》原件。

8.按照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上述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原件。

(二)贷款种类及所需资料

1.期房按揭贷款

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两年之内的购房合同原件、相应的(具体首付比例详见贷款政策)首期付款凭证、土地使用证总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借款人所购期房为已与市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商品住房。

2.购买现房贷款

提供契税发票及签发日期在1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且两证发证时间间隔不超过三年。

3.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城镇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或1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村民宅基地自建房提供《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及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或1年之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主体已封顶。

4.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

大修自住住房经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翻(扩)建自住住房经房地产、规划等管理部门出具的翻(扩)建批文;拟大修或翻(扩)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实地勘察后确认符合大修、翻(扩)建要求,且借款申请人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大修、翻(扩)建住房的合同。

5.二手房贷款

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提供买卖双方已签订的由房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买方已支付的30%预付款凭证;原产权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请人已办理过户手续参照购买现房贷款办理。

6.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与原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7.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申请人缴存所在地出具近一年内连续缴存公积金证明、无公积金贷款余额记录证明、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各营业网点审批→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放款。

贷款审批过程中,借款申请人须到各营业网点进行贷款面谈,形成面谈记录。

实施贷前面谈的情形有:①潜在风险较高的贷款申请;②购买非签约楼盘现房和二手房;③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④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其他情形的贷款申请,面谈与面签一并进行。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从资料受理到签订贷款合同时限不超过13个工作日。

(三)对冲偿还贷款关联及欠款偿还

1.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关联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如须关联配偶信息,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配偶同意关联公积金账户声明。

办理流程:

客户提供要件材料→柜员审核对冲还贷申请→打印申请书→客户签字→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

2.柜面分期还款(现金)

职工贷款出现逾期时,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欠款偿还。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联名卡。代配偶办理还款手续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要件材料→柜面查询欠款总额→银行现金进账→营业网点审核→柜员进行分期还款操作。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贷款信息修改

公积金贷款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及配偶还贷账号、联系地址、电话等。客户如须更改,须提供有效证明,向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柜员即时办理。

(五)贷款结清解押

办理要件:个人身份证明,贷款结清函。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营业网点审批→担保公司办理解押手续→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办理时限: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凭证,即时办理。

(六)贷款保证金退还

办理要件:

1.分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贷款结清函(贷款结清情形下)。

2.保证金缴款收据。

3.贷款保证金由个人缴交的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第三人代办的提供《公证书》。

4.本人联名卡或个人储蓄卡。

提取金额:保证金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在业务系统中查实《房屋他项权证》号或查实贷款是否结清→柜员审核确认→客户填写保证金退还审批单→营业网点审批→网银支付→客户领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抵押物置换

办理要件:抵押物置换申请书(见附件)、产权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如有共有人须提供同意办理抵押授权书)、拟置换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受理查实借款人贷款情况签署意见→担保公司出具置换抵押物的意见→法规科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审查组”审批→办理置换抵押手续。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待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个工作日办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