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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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决定。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德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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