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时限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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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二、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离、退休证(退职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发放的退职证)。无离、退休证的也可根据《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资格证》或军队签发的命令、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或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的《职工退休审批表》或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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