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时限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51
一、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二、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离休、退休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桂林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离、退休证(退职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发放的退职证)。无离、退休证的也可根据《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资格证》或军队签发的命令、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或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的《职工退休审批表》或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