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必须给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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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单位必须给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全部员工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的全日制员工(包括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外国国籍员工),非全日制员工,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雇用人员。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雇用人员,只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允许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亦应当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企业在员工发生工伤时,所可能遭受的损失是非常惊人的。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特殊情况及处理方法:


  1)劳务派遣企业作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务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但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可以由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企业在劳务派遣协议里约定;


  2)被借调员工可以由企业和借调单位约定工伤保险的补偿办法,但原企业仍为缴纳义务单位;


  3)员工被派遣出境的,按当地法律应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4)离退休后由企业返聘的人员,企业可以继续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但不是强制的义务;


  5)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因工作原因受伤,会被认定为工伤,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企业没有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6)在企业实习的实习生,不视为就业,企业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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