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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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宁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六十四条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南宁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的受理条件


  1.已办理工伤就医申请(含异地居住就医、旧伤复发、转诊转院、工伤康复治疗)的;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企业集团内部调动除外);


  3.工伤医疗费用已通过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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