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能视同缴费工龄吗?单位盖了公章的收据能作为认定依据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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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能视同缴费工龄吗?单位盖了公章的收据能作为认定依据吗?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工龄认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办理退休时,能被社保部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临时工能不能认定为连续工龄,这是能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最重要的因素。对于连续工龄的认定,主要认定的依据是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单位盖了公章的收据,不能作为认定工龄或是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


  在80年代,很多国有企业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往往会根据季节使用部分临时工,在当时的临时工中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企业自行使用的临时工。这种临时工主要季节性,或是短期性的,需要的时候,可以招收一定的临时工到临时工作一个月,或是几个月,不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取消,下次再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再次到企业做临时工。


  第二种情形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招收使用的临时工。这类临时工不占用招工指标,只需要企业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需要临时工的人数,然后由企业招收录用,这类临时工由于相对比较固定,很多人还要通过关系才能进入,在企业有招工指标时,可以将这部分临时工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对于临时工工作工龄的计算,如果属于企业自行使用临时性的临时工,也就是我刚才介绍第一类的临时工,这是不能计算为我国正式的工龄,即使后来被所在的企业招收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工龄的计算是从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计算。


  对于第二类经过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临时工,虽然也是临时工,但相对是固定的,长期的,这类人员在临时工的岗位上,被自己所从事临时工的工厂招收录用为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要从最后一次在该企业从事临时工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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