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困职工提取公积金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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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特困职工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最低生活保证对象、特困职工提取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职工为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的,提供本市(县、市、区)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为特困职工的,提供本市(县、市、区)总工会部门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4、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提取范围仅限于本人及配偶;
2、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离休退休支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离休、退休支取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休手续;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4、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单位办理好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后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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