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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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需要什么材料


  1.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5. 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


  6. 住院病历


  二、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商丘生育医疗费支付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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