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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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患病则只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德州市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2888元。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金用于支付符合《三大目录》支付标准内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救助社会统筹金支付,按8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2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6万元。同时还应当依照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


  但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你交纳社会保险,则应当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如鉴定为职业病,则与接受单位有关,两方都应当承担责任。但如果不是职业病,则你只能向派遣单位要求承担按医疗保险待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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