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放弃社保怎么补偿公司?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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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社保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没交社保主动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自愿放弃缴社保有效吗?发生纠纷时又该由谁担责呢?

发生纠纷时当然是由企业担责。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无论是真的自愿还是被单位逼迫),劳动者从入职的时候就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单位本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但忽然有一天劳动者不干了,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给劳动者补缴社保,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因此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这应该就是事情的始末了,所以单位不仅要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还要帮劳动者补缴社保。

劳动者能够得到这些权益,是因为当地的劳动部门在制定劳动政策的时候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而且执法的力度很强且很严格,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好事。单就单位被判赔补偿金来说,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所以只要当地的劳动执法部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那么判赔补偿金就是合理合法的。能做到上面的赔偿,根本的一点就是劳动者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是无效的,当地的劳动法规偏向于保护劳动者,认为只要是无效的行为,单位就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各个地方的劳动政策又不一样,并非所有的地方都支持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的行为。例如在江浙地区,当地劳动政策就明确规定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如果事后又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部门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的情况,如果后面劳动者又去告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部门又支持劳动者的请求,那么一定表明当地劳动部门是认可劳动者的这种做法的,只要当地法律政策这么规定了,那么劳动部门依规判令单位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劳动者在江浙一带要求这样的补偿,结果被劳动部门驳回,那么做法也是合理的,因为地方法律就那样规定的,只要按照当地规定来执行,就是合理合法的。

总结: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告诉用人单位一个道理,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哪怕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要么强制交社保,要么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不用支付赔偿)。这件事也告诉劳动者一个道理,自愿放弃社保后又要求单位赔偿,有失诚信原则,而且地方政策不一样,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支持和赔偿

员工签协议放弃社保,离职后能否要求单位补偿?原因是什么呢?

绝大多数朋友说的违反规定失效,便是对于这一点,由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责任,不容易由于书面形式承诺而免去公司的人。因而就算员工签名了,后面一样能够举报规定公司补交社保,这一公司是躲不掉的。一般公司让员工签署舍弃缴纳社保协议书时,除开舍弃缴纳社保自身的协议外,事实上还会承诺别的的条文。例如“自己了解缴纳社保的相关规定及其未缴纳社保的任何严重后果,并同意舍弃追责公司因未缴纳社保的一切法律依据,且服务承诺自行负责一切义务与不良影响,舍弃与此相关的所有有关利益。”

赔偿的概念是什么?假如是要公司赔付,基本上难以。员工签协议放弃社保,是失效协议书。无效的意思便是能够规定公司补交员工在职期间的个人社保。补交分两部分,一是公司交纳一部分,二是员工个人缴纳一部分。换句话说公司和员工都需要掏钱。能不能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办理双倍赔偿?答案是不能。查存款交纳。用人公司贷款逾期并未交纳或是补充社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能够向金融机构和其它金融企业查看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相关行政机关做出划转社会保险金的确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开户行或是别的金融企业划转社会保险金。签署推迟交费协议书。用人公司余额低于理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能够规定该用人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推迟交费协议书。竞拍资产。用人公司未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金征缴组织可以申请法院扣留、封查、竞拍其意义相当于理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产,以竞拍所得的抵缴社会保险金。

但不论是彼此自行选择放弃或是公司规定写的舍弃缴纳社保合同书,都没法免去公司的义务。一旦举报到劳动局,用人公司不但必须为员工补交社保,同时会遭受行政单位的惩罚和赔付员工的相对损害,担负较强的违反规定成本费。而做为员工而言,不但可以以企业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与此同时规定企业给与经济补偿。可是,假如本人在舍弃缴纳社保期内得到了公司的现钱赔偿后,用人公司过后补交社保的,就需要退还企业提供的现钱赔偿。

员工签协议放弃社保,离职后能否要求单位补偿呢?

不可以。既然签署了相关的放弃,那么再离开以后就没有能力去和对方要补偿了,毕竟白纸黑字已经有了。

公司不交社保离职时应该怎样补偿

用人单位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最高补偿月份不超过12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用补偿。从法律角度看,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就等于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单位应当自职工到岗之日起30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延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能导致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应对方法

一、与单位沟通、协商、谈判。

许多部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忍气吞声,或者有些人不屑一顾,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员工不了解社保的实际重要性;知道社保的重要性,却不知道如何应对。很多单位在法律面前是比较容易妥协的,毕竟知法犯法,大家都心知肚明,因此,员工只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和老板谈判,还是容易成功的。

二、到社保中心举报。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并且已经和单位微笑沟通协商,单位还在假装淡定,还不给员工恢复社会保险待遇,员工可以直接向辖区内的社保中心举报。只要有足够的证据,不给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全额缴纳、不及时缴纳的用人单位很快就会拿到社保中心的审核函,就会有被查处的风险。

三、为要求赔偿而终止合同。

举报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和索赔的程序,上面我们已经知道,单位不缴社保、不足额缴社保或不按时交社保,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但程序不当也就得不到任何好处。

签放弃社保还能要求赔偿金吗

法律分析:签放弃社保是否还能要求赔偿金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如果劳动者是自愿放弃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被迫放弃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的。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属于对方的法定义务,不能根据职工个人或者公司自己的意愿而免除,不管是口头承诺还是签订协议放弃社保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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