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7月起试点:70年产权限制跨越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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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月的征求意见,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落地。,保监会正式宣布,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从7月起便可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业务。虽然已经有险企主动出击,但依旧俺盖不住保险版“以房养老”畸形出生的事实,除被直指“翻版”倒按揭外,自身产品设计缺陷以及难破70年产权限制等问题都可能让这一“舶来品”遭遇水土不服。

保监会正式下发《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将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主要拓宽了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老年人的养老渠道。老年人可将其名下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在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的基础上,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如果老人家属未偿还保险公司支付给老人的全部养老金,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

而北京商报记者也从之前参与“以房养老”调研的一家险企得知,该险企正在做产品的相关报备,近两天就向保监会提交材料。

事实上,早在2007年,关于“以房养老”的模式就已在国内尝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倒按揭模式。对此,一位北京高校保险系教授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实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倒按揭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最早试点“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银行推出的是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有固定贷款期限,一般只对第二套房进行抵押贷款;而保险公司推出的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

此外,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对此,国寿养老险公司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张绍白认为,这两种模式将所抵押房屋的增值风险考虑在内,却忽略了房屋出现贬值风险时的防控方案。因为国内房价目前为止并没有经历过完整成熟的波动,难以评估国内房市的波动趋势。

除此之外,导致保险版“以房养老”先天不足的最大障碍便是我国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若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行,一旦所有权归属问题不解决,保险公司将会顾虑重重,因为前期将养老金支付了,后期再因处置住房不当引来纠纷将得不偿失。”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否则恐“雷声大雨点小”,难有实质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版“以房养老”在房价评估上也存在诸多复杂的阻碍,其中在房价的折旧上存在争议,如房子居住时间较长出现破损,保险公司便会在定价上相应地压低,但对于投保的老年人来说又会感到十分苛刻。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自身的精算技术问题也成“以房养老”试行的关键,对此,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表示,发达国家的反向抵押好处是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随着物价适当调整,房屋的科学估价,长寿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后按照大数法则,根据老年人生命长短的平均水平,风险是可以经营的。但国内的保险公司是否具备这种风险分散的精算技术,比如产品量化、房屋价值估算、长寿风险的计算等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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