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如何停缴(东莞公积金停缴后多久封存)
导语: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东莞公积金如何停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怎么暂停缴费?
- 2、如何办理停止住房公积金
- 3、如何停缴员工住房公积金
- 4、公积金办理停缴
- 5、住房公积金终止怎么办理
公积金怎么暂停缴费?
1、拿单位盖章的封存的单子去公积金中心处办理。
2、登录当地公积金官网直接办理封存业务。
如何办理停止住房公积金
停止住房公积金的方法是,准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所需材料,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赴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即可。
一、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由公司申请停止住房公积金很简单的,不需要任何申请。 只要用户离职了,公司自然不会再给用户缴纳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住房公积金就会自动封存,知道下次用户有了新工作,新公司继续帮用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才会启封。一般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有专门的业务。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部分提取),提取类型为“主动付款”。从个人帐户付款给用人单位财务帐户。
二、公积金会自动停缴
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用户的公积金已经停缴。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综上所述,职工离职后没有找到新单位的又不符合销户提取的,单位要在30天内为职工封存公积金,个人无法办理公积金封存,封存后公积金账户无法提取,公司员工离职后停交公积金,就是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业务的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职工的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暂停汇缴状态。
如何停缴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停缴第一步:
一、准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待转出)所需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关于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说明。
公积金停缴第二步:赴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一、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上述材料,赴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二、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所提供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三、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加盖业务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办理停缴
个人停止缴纳:个人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的印章,后递交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市属公积金中心需要同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共同对个人申请进行审核,最后,由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的操作人员在个人的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终止怎么办理
一、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停交相关知识:
申请范围: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但因账户处理的要求办理停交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具体办理住房公积金停交步骤:
第1步:
(一)准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停缴(待转出)所需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关于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说明。
第2步:赴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一)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上述材料,赴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
(二)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面工作人员在受理后,对单位所提供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三)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加盖业务章。
(四) 单位经办人员带回的材料:
(1)一联《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盖有银行业务章)
(2)一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盖有银行业务章)
记得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东莞公积金如何停缴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相关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