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需要带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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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常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需要带什么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4.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如职工为单身的,应提供户口簿等材料;


  5.职工本人或配偶应填写《授权委托书》、《房产情况声明》(职工或配偶各自填写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房产情况声明》),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市房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情况。


  6. 提取申请人本人自办,不得他人代办。


  购买本市商品住房提取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


  4.职工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另需提供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等)原件;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若因办理商业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借款银行盖章)、《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必要时须主借款人到场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


  6.职工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职工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以及购房证明材料的原件,代办人凭密码(非初始密码)代办提取;若配偶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


  7. 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原件。


  二、常州公积金还贷提取提前部分还贷提取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职工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他人代办的除外)。


  2.申请人为其他产权人的,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的,还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提取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1年以内的病历证明或出院小结原件;


  4.医疗费用发票(5000元以上)或医保中心出具的费用清单(5000元)原件;


  5.本人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说明;


  6.非提取人患病的,提取人还须提供与患者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原件;


  7.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离开本市提取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或《人事调令》原件或能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离职证明、账户所在单位已被工商部门注销或已宣告破产、清算等证明材料)原件。


  4.非本市户籍的户口簿原件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身份证上地址为本市的提供);


  5.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转出本市提取: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平台接收)


  转入本市提取: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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