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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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海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申请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二、北海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办理材料


  1. 《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


  2.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 就业或参保证明


  4. 入伍表


  5. 《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领取通知书》


  6. 法律文书


  7. 死亡证明


  8. 移居境外的,提供本人的申请


  三、北海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第三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1 号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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