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发商什么时候办理公积金(南昌公积金可以在赣州买房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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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很多朋友问到关于赣州开发商什么时候办理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有谁知道开发商申请公积金准入要多长时间
  • 2、赣州住房公积金放款需要多久
  • 3、楼盘九月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最迟什么时候办理公积金
  • 4、一般购房后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有谁知道开发商申请公积金准入要多长时间

这个阶段具体需要多少天是不确定的,要看开发商备案材料的完整度。

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发企业须依法经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市住房管理中心和其它金融机构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2、开发企业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并已按规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3、项目批复、建设、规划手续合法、合规,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建设面积30000平米以上,工程进展顺利,无非正常停工现象,销售价格合理,销售前景较好,具有良好的配套设施;

4、项目与五大国有银行之一签订商业住房贷款合同。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准入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

2、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和个人信用报告;

3、公司章程合资合作合同;

4、公司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详细附注);

5、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为购房的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书(有模板);

6、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契税证明,土地红线图,楼盘平面图,项目的住宅成本公示表、价格表,户型图;

8、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销售许可证);

9、按揭业务申请报告:对销售均价、楼盘简介、开发商简介等简单说明;

10、公司印鉴式样、印鉴卡。

以上所有材料开发企业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调查人员查验原件。

赣州住房公积金放款需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一般放款时间是10到15个工作日左右。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楼盘九月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最迟什么时候办理公积金

楼盘九月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最迟90天内办理公积金。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楼盘最晚需要在90天内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到申请成功再到放款,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议预留一个月的时间,否则一旦错过了最晚时间,开发商可能会取消买房者的资格。

一般购房后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看情况的: 一、购买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在 购房合同 登记后一年之内可以申请 公积金贷款 。 二、购买 二手房 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 房屋所有权 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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