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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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2017年,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共同借款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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