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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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周口生育津贴支付的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周口生育津贴支付的材料
1、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生育住院);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住院);
4、生育医疗费用发票(生育住院);
5、诊断证明(生育住院)。
三、周口生育津贴支付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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