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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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工资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应该区分好工资和非工资收入,以便准确计算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因为这些都需要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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