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唐山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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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唐山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唐山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能够报销费用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能报销下列费用

  1.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费用

  2.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4.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5.未采取避孕节育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6.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7.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8.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9.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

  10未经批准自行恢复生育手术的

  11.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或者实施生

  唐山生育保险标准

  一、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

  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二、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3.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4.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

  5.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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