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办理退休有哪些手续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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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深圳市社保局及各区分局


  办理退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


  2、达到深圳退休年龄:


  a、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相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b、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c、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d、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本人档案材料(有档案材料需提供);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归侨身份证明(归侨员工);


  7、失业证(失业人员);


  8、职称资格证书(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9、聘书(具有职称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


  【备注】


  1、只能是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2、非本市户籍员工办理退休需提供上述1、3、4、项资料,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深圳职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温馨提示】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的存折遗失后应首先向银行办理存折的挂失,如确认遗失不能找回需更换存折。更换存折操作如下:本人提供新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到所属养老处/科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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