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办理退休有哪些手续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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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深圳市社保局及各区分局
办理退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
2、达到深圳退休年龄:
a、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相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b、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c、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d、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本人档案材料(有档案材料需提供);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归侨身份证明(归侨员工);
7、失业证(失业人员);
8、职称资格证书(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9、聘书(具有职称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
【备注】
1、只能是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
2、非本市户籍员工办理退休需提供上述1、3、4、项资料,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深圳职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携带规定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温馨提示】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的存折遗失后应首先向银行办理存折的挂失,如确认遗失不能找回需更换存折。更换存折操作如下:本人提供新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到所属养老处/科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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