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怎么转移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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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公积金怎么转移
1、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
2、西安中心办事机构受理、录入;
3、要件资料盖章退回申请人。
二、西安公积金转移条件
职工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以下情况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
(1)工作变动;辞职、买断工龄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单位合并、分立;
(3)单位撤销、解散、破产。
职工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无工作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由调出单位封存管理,或转移至档案托管单位。新单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三、西安公积金转移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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