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89

  淮安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常见问题


  (一)跨县区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因户口迁移或常住地迁移(需在常住地取得居住证)可在户口迁入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常住地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需凭户口本或居住证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办理转移后,参保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参保费用。


  (二)超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能否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参保缴费的,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并自参保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是否有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参保的(出生当年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在6个月内首次参保的(出生次年缴费)在缴纳出生次年保费且补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后,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不补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缴费当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6个月且不满12个月内首次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