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按月签约怎么办理(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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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朋友问到关于成都公积金按月签约怎么办理的相关问题,本文小社宝就来为大家做个详细解答,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可以自己去办吗?
  • 2、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是不是签约就可以了
  • 3、成都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 4、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 5、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成都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可以自己去办吗?

可以。

一、所需证件:

1、《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单位鉴章的身份证复件。

二、所需条件:

1、单位有缴纳公积金。

2、有公积金卡。

3、由于银行改革,每个银行一个人只能有一张“高额度卡”,而公积金联名卡可能会涉及到大额转账,所以尽量在没有办过银行卡的银行开公积金联名卡。

扩展资料:

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非常简洁,公司可以统一申请。交过公积金的人自己带着身份证到银行去申请也可以。

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很多大银行都可以办理。

具体作用:

1、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并且具有普通银行卡储蓄卡的所有金融功能;

2、是通过联名卡可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转入联名卡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

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是不是签约就可以了

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是签约就可以

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是指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偿还贷款时,授权公积金中心以账务处理方式将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偿还贷款的一种提取还款方式。以前,职工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有公积金贷款并在还贷的只能一年提取一次,每一次提取都必须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开通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只需带上相关证件一次性到窗口签订协议,以后贷款就可以自动偿还,冲抵后仍不足还款的,划扣借款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资金。该项业务的开通,改变了过去“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月还款压力,还能免去忘记还贷造成的逾期麻烦,为缴存职工节省了更多时间。

成都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希望下面的对你有用,成都银行贷款,联系看名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买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

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

为了探明究竟,连日来,记者也以购房人的身份对南京多家银行进行了暗访。

在农业银行新街口支行的消费信贷超市,记者表示准备购买一处总价为80万元的商品房,首付30%,公积金贷款12万元,余下的44万元准备办理商业贷款,30年还清。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她首先给记者介绍了本息还款法(等额法),通过测算,“月还款额”一项显示为2372.78元;

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

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

“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

“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

“哪一种更方便呢?”

“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

随后,记者继续以购房人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大多数都以介绍“本息还款法”即等额法为主,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及递减还款方式。虽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最终也承认应该按照个人的不同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但是从其话语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出对等额法的倾向性。

银行倾向性在于息差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

“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该人士称,同样一笔贷款业务,对于“吃利息饭”的银行来说,当然希望购房人全都选择利息高的还贷方法。就像普通商品买卖一样,一般的商家都会推荐顾客购买价格高、利润高的商品,怎么会推荐价格低、利润低的商品呢?

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

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

银行称没占到便宜

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

“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

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

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

“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

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住房贷款前,“要将话说在前面”,让客户自主选择。

消协称购房人有知情权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

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

贷款购房人可以享受两种不同的还贷方法,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文规定。然而,为何到了实际操作中,一种方式深受青睐,而另一种方式就明显受到“冷遇”了呢?导致本金还款法“银行不荐、消费者不知”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

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

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

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

相关链接

两种还贷方式比较

1、计算方法不同。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2、两种方法支付的利息总额不一样。在相同贷款金额、利率和贷款年限的条件下,“本金还款法”的利息总额要少于“本息还款法”;

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最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

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

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所有单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可按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储存时间达12个月后可随时提取缴存账户余额。另持有上述人才卡的职工,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均可申请最高贷款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现在有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单位能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能很好的缓解我们的住房压力,在我们有需求的时候能直接提取公积金使用。下面来看看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1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2

如何将成都市公积金转成四川省公积金?

公积金封存后转移流程: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网点,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到经办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集中封存手续;

(3)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四川省公积金和成都市公积金在贷款时有无差别?

四川省公积金与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没有差别。

四川省直公积金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的确是区别的,简单来说,四川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各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川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3

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成都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为1 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成都公积金按月签约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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