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办理社保电话咨询哪个部门?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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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批量办理社保电话咨询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社保应该哪个部门去办?

办理社保应该由人力部或行政办公室人员去办理。根据不同的省地级市,办理社保的部门也有所不同。社保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在地方上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具体负责,地方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各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一、个人办理社保卡

消费者拿着身份证、申报表、户口本去当地所属的社会保障局办理即可。 一般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去的话就可以处理。 当然,不同城市办理社会保险卡所需的时间不同,但大致需要看各省的地级市半个月左右。 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在线查询社保卡办理卡的进度,也可以咨询12333。

二、社保续交的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1、中断后仍没有公司的人(包括以个人身份没有中断参保的公司的人),本人可持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会保险局个人缴费大厅或窗口核对原始缴费记录,并按照个人缴费方法办理续保手续

原城镇各企业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个人要求补充的,可以依据自治区劳动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发[2003]11号文件进行补充

2、中断业务后,找到公司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尽快由本单位劳动部门出面,按照公司参保缴费办法办理续保缴纳。

社会保障补助金是指由于某种原因社会保障缴费中断,中途几个月没有缴费,现在由于招聘和落户的原因,需要弥补以前未交的部分,要完全获得社会保障时间段,招聘落户等工作才能被正常认可一般的公司(分地区)通常只能补充两个月。 如果需要更多的时间,必须在几个代理机构进行操作。

企业怎么办理社保?去哪里办理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地税局社保咨询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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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应该去哪个部门办?

办理社保,应该有人力部或行政办公室人员去办理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社保部门的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12333.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社保电话号码是多少?

目前,全国统一的社保局咨询电话是12333,12333电话咨询中心承担全市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侵害员工权益案件投诉受理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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