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异地生育保险报销规定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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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异地生育保险报销规定是什么?


  网友提问:


  我在南京交保险三年多了,其中包括生育保险,去年怀孕了,保险一直没有停,生产的时候回老家,不在南京生。请问我在老家生产所产生的费用能报销吗?那具体的程序是什么呢?以前在南京听单位的人说不在南京生产就不能报销,也就没有当回事,现在我听老家的朋友说应该能报的,请知道帮个忙


  解答:


  按照南京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报销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要求;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


  3、分娩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可以到南京社会劳动保障官网上下载),前往市区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在三楼313);


  4、分娩一年内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时将表格和相关材料:《生意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发票,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办理申报手续。


  (报销在二楼)地址:水西门大街71号2楼目前你最需要做的就是赶紧拿上单位盖章的《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到社保中心备案,报销流程是先备案,然后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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