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卡急诊抢救时及地安置时的使用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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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安置时的合肥医保卡使用

1.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核定后,与其原单位实行年度定额包干管理,包干不足部分由其原单位解决;

2.门诊包干费用标准为本人当年个人账户资金,住院包干费用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的人均费用;

3.包干费用医保中心年终一次拨付。

合肥医保卡急诊抢救时怎么用

1.参保人员在市内在异地(不含港、澳、台)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院治疗的(不含异地安置人员),应在三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否则所发生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争论抢救留观并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一次住院处理。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市内发生的医疗费,比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3.参保人员急诊抢救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医疗终结一个月内,由单位凭《基本医疗保险证》、急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和收据,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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