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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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防城港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递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二、防城港工伤认定申请办理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4. 证人证言材料


  5.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 事故当月考勤记录(明确排班及上班时间)或外出派遣证明


  7.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8. 意外伤害材料


  9. 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材料


  10. 交通事故伤害材料


  11. 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材料


  1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材料


  13. 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伤害材料


  14.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旧伤复发材料


  三、防城港工伤认定申请办理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 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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