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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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云港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二、连云港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提取申请人退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连云港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 退休证
2. 身份证件
3. 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4.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5. 银行借记卡(存折)
四、连云港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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