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什么时间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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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沧州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什么时间办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沧州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的受理条件


  参加省本级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非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不包括打架斗殴、酗酒、违法犯罪、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其他第三方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等伤害)


  三:沧州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家属持申报材料送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康乐街35号1415房间


  2、经审核认定后由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到医保大厅审核科报销费用


  四:沧州非因工意外伤害认定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条款号:第二十三条;条款内容: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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