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公积金怎么转移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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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遂宁公积金怎么转移
1内部转移:柜台办理,审核相关资料—审核表内要素—审核同意加盖业务审核章—留存表格—返还表格给双方单位。
2异地转移:审核相关资料—审核表内要素—录入信息至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复核信息并提交转出住房公积金中心—表上加盖业务审核章确认—留存表格—返表格给办理人员。
二、遂宁公积金转移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的缴存账户应为封存或托管状态。
2、账户转入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应在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账户转出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的, 应在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遂宁公积金转移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同城转入申请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4.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5. 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同城转出申请表
四、遂宁公积金转移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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