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封存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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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公积金封存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2)《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复印件;
(3)《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复印件;
(4)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5)其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3、单位欠缴或可能欠缴需要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的,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养老金核定表、单位补缴清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什么是公积金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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