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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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为只要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就太单纯了,根据规定,失业人员要同时具备一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还要注意期限与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金额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拓展阅读

【无锡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1号)的精神,按照《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7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从目前的1630元/月相应调整为1770元/月。执行对象为2022年1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江阴市、宜兴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相关规定调整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

【镇江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22〕1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对我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一、市直及各辖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均调整为1770元/人.月。

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含1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海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扬州2022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22〕357号)和《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扬政民〔2022〕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下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最低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即748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三、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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