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5级伤残能赔赏多少钱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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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伤五级、六级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月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58÷12×18=56937元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


  伤残津贴/月=37958÷12×70%=2214.2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1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7958÷12×16=50610.67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5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958元计算。【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958÷12×56=17713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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