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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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哈尔滨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哈尔滨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
三、哈尔滨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因工伤进行门(急)诊或住院诊疗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目录”)。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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