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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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韶关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
身份证。
二、韶关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条件
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满一年以上;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借款人还款账户正常且账户余额充足;
3、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三、韶关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
1.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扣款账户资金充足,填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信息变更申请表》,向公积金中心/银行提出申请;
2.第二步:公积金中心/银行受理,并在系统录入提前还款信息提交审核;
3.待系统审核后扣款。
四、韶关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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