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3年公积金基数调整新消息:几号开始到几号截止?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75

  一、缴存基数核定及上限、下限


  (一)缴存基数核定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度(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上限、下限


  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暂执行22593元,待2021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做调整。


  长春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二、办理方式


  (一)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入口办理。


  (二)到单位所属辖区分中心、分理处综合窗口办理。


  三、申报时间


  自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9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核定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后,应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二)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因基础信息有误、不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完善、更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