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91

  一、公积金贷款要求


  1、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在申请贷款前,必须正常的、连续的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3、在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4、如果是购买自住住房,那么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5、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度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7、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8、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和符合条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有关借款人的经济收入(含连带还款人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购房合同,首付30%以上的购房款收据;


  4、购买二手房或购房取得房产证一年内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


  5、保证人出具的贷款承诺保证书;


  6、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80万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的缴存基数之和×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4.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四、宁波公积金贷款利率


  1.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70%


  2.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20%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