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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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还款账户


  3、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4、贷款担保资料


  5、贷款用途证明


  6、首付款证明


  7、婚姻状况证明


  8、身份证明


  三、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3、贷款审批


  4、抵押审核


  5、发放贷款


  四、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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