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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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还款账户
3、贷款收款账户资料
4、贷款担保资料
5、贷款用途证明
6、首付款证明
7、婚姻状况证明
8、身份证明
三、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3、贷款审批
4、抵押审核
5、发放贷款
四、张家港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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