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入申请有哪些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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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入申请有哪些条件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关系转入本统筹区的参保人员


  二、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入办理资料


  1、《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单位)》


  2、《生育保险参保凭证》


  三、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决定


  四、办理依据


  《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闽人社文[2015]55号)


  第二条 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时间,以及原参保地执行生育福利制度的工作时间,统筹区之间应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时间(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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