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基本养老金上涨多少?退休养老金调整新消息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2021年底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区有155.37万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自治区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
定额调整为普惠性,符合今年调整范围的各类退休人员全部按统一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性;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基本养老金上调额度这样算:
01定额调整:凡符合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02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调整和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
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和自治区要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调整。按退休人员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6%(四舍五入到元)。
03倾斜调整:适当倾斜。
一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5元。
二是继续考虑艰边因素予以倾斜。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