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津贴去哪个部门(2023年最新解答)
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社保生育津贴去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津贴在哪里领取
生育津贴需要到社保部门提交资料,补贴到单位,再由单位转给个人。
一般生育津贴都是公司相关负责人带上以下资料到社保生育保险部门进行办理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填写表格《参保单位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
(表格需加盖公章,在社保局的网上下载)
生育险报销去哪个部门
报生育险是向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的。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城镇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
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怎么领,在哪里领
生育津贴的领取步骤为:
(1)怀孕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交至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处,由单位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孩子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办理申请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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