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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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二、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1、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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