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分为12个档次成功实现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个人缴费分为12个档次。
为全面推进覆盖本市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市政府昨日正式发布《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已于5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凡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从500-3300元分12个档次。
据介绍,未来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标准,多缴多得。
在政府补贴方面,各区县政府将对本辖区户籍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按照每年500-3300元的12档缴费标准,对应的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
对于本辖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1100元确定,其中个人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代缴。重度残疾人中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人员,个人不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区县财政代缴500元。
此外,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被要求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
人保部门表示,本市施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衷在于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将把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资金也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均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