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65
一、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发生工伤后,通常要经过工伤鉴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经过工伤鉴定后,可分为1-10级。 因经济发展不同,全国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大致情况如下:一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21个月工资,五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18个月工资,六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16个月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九个月工资,十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的七个月工资。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工伤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二、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分享到: